12月14日上午,城建集團東方中石開發公司在四樓會議室組織學習《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實施辦法》。東方中石公司領導班子、全體干部職工參加此次學習。
會議宣讀了《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實施辦法》。該實施辦法是由山東省住建廳和省建工局共同制定的,規定了參與工程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監測及建筑材料生產供應等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并建立《質量責任信息檔案》,設置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除不可抗力和業主使用原因外,凡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嚴重質量問題的,都將追究質量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責任主體單位出現轉讓、合并、分立,相關責任人員個人工作調動與退休的,均按照公司法和本辦法有關規定追究終身質量責任。
會議要求,東方中石公司所屬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安全法和國家、省、市各項安全法規政策執行,建立和完善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責任終身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信息管理制,明確工程質量責任,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全力以赴抓好工程質量,努力為人民群眾建造精品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