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201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保持城建集團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2月2日,城建集團就2016年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要求下發了《關于201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文件。
該文件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網格化、實名制”監管為抓手,強化責任落實,以安全投入、依法治安、科技興安為保障,確保全集團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文件要求,城建集團所屬各單位要切實有效地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實現全年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針對各自的工作重點、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制訂2016年度具有操作性和針對性的工作意見。要嚴格貫徹實施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斷拓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覆蓋面。要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投入機制,加大事故隱患治理、聯合執法、標準化建設、應急救援、信息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的資金投入。要強化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單位要深入企業、車間、工地進行不間斷地檢查,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完不成安全生產控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一律不能參加評先樹優活動,其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并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其相應的責任,對其各項工作的考核一律實行一票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