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滕州棚戶區改造新政策,進一步有效推進棚戶區改造搬遷安置工作,4月22日,滕州市東方中石開發公司在公司四樓會議室,集體學習了《滕州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實施意見》,領導班子成員、全體干部職工參加了此次學習。 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是指在棚戶區改造項目范圍內以貨幣化安置方式對征收房屋進行安置補償的行為,是在規劃區范圍內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為安置對象。遵循政府引導、群眾自愿、讓利于民的原則,對貨幣化安置按照三種方式進行補償,同時規定了三種補償方式的具體流程,并對實行貨幣化安置的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和政策優惠,對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棚改居民,給予財政獎勵、稅收優惠和民生保障。 此項政策給棚改搬遷居民帶來更多選擇余地,同時提高了棚改安置工作效率和城市資源配置效率,減輕城市承載壓力,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去庫存,使貨幣化安置更加公開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