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滕州市人民政府下發《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2016年9月28日起,滕州市域范圍內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統一由滕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通告》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薄的行為。不動產是指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滕州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局)是滕州市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管理工作。滕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開著滕州不動產登記各項業務工作。滕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滕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大廳。 自2016年9月28日起,滕州市域范圍內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統一由滕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需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的權利人應到滕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登記業務。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辦理的各類不動產登記證書繼續有效,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業務范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移交工作,待國家確定的過渡期后統一納入不動產登記業務范圍。 |